连日来,天气逐渐回暖,迎春花次第开放,处处生机盎然。室外温度升高后,如何判断室内供暖温度是否合适成为居民关心的问题。
在供暖末期,暖气片及入户管道手感温度没有深寒期手感温度高,属正常现象,供热的目的在于补偿建筑物的散热量,以维持室温的相对稳定,建筑物的散热量大小与室外温度等环境因素有很大关系。
供暖负荷会根据室外平均温度进行调节,调控标准是以居民室温为标准,确保居民家中温度均在达标、舒适范围内。因此,当外界气温过高时,供暖温度会降低,直接表现就是居民家中散热设备温度降低,节能建筑表现尤为明显;反之当外界气温较低时,供暖温度会相应提高。该方式属于正常的供暖调控,不会影响居民家中的采暖质量。
供热的效果主要体现在室内温度,而不是暖气片及入户管道手感温度。
供暖标准温度为什么是18度?
有业主会问,室内18℃就合格?真的有这个规定吗?相信这个问题困扰了不少人。其实早在2002年我国就制定了相关政策:
其实这项标准并不是随便想个数就制定的,它也是有相关依据:
国家相关研究表明,当温度低于12℃时,80%坐着的人感到冷,活动着的人有20%以上感到冷,卫生学将12℃作为建筑热环境的下限。一般情况下,最适合人体的环境温度是16℃到20℃,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。据专家介绍,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达18℃时,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-40%,室温达23℃时,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0-50%为最宜。家庭有宝宝和老人的家庭,可根据小孩及老人怕冷、怕热的特点适当调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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